保山:2018年以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9件

发布时间:2019-03-30 08:04:01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8年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坚持及时跟进、逐案过筛当地涉黑涉恶案件,对公安机关打处的“193专案”付红兵涉黑案件中,查实了昌宁县公安局柯街派出所长李元华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关照涉黑人员并收受“感谢费”问题,在当地再次引起震动。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回头看”,实行建账、分账、交账、对账、销账工作机制,深挖“保护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9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问责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正在采取留置措施13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纪检监察机关出台了《关于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的通知》等6项制度,构建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会诊问题线索。对2017年以来纪委监委在办、已办结、已处置了结的案件,逐案认真核查,从中又摸排出问题线索65条。

对涉案人员多、范围广,作案时间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等9种情形的重点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采取提级办理、指定办理、重点督办、上下联动办案等措施以减少办案干扰,提高效率和公正性。目前市纪委监委已提级办理3件,指定办理9件、重点督办1件。

市纪委监委及时组成5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专项督导。同时,明确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纳入巡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重点,持续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在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力度的同时,从留置开始,市纪委监委就注重第一手资料全程留痕,为做好以案促改、以案明纪等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打下基础。(张凯峰  杨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