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江城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坚决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省、市纪委监委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精神,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扫黑除恶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中共江城县纪委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腐败问题实施方案》,明确职能分工、工作重点、工作要求。
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监督渠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工作重点,主动出击收集线索。对2017年来采取留置措施或已移送司法机关、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扶贫领域等方面的3类案件进行梳理,以及疑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问题进行全面起底排查,分类逐案筛查,最大限度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
印发《江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商机制(暂行)》,建立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双向移送。对受理和移送的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专人负责,逐条登记、销号管理。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公检法机关沟通联系,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同时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步调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跟踪了解、适时介入;针对脱贫攻坚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公安机关同步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政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
在机关办公区、县城、乡镇人员密集街道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布标,各级各部门利用单位显示屏全天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电视台、江城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三江经纬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致全县市民扫黑除恶的一封信》,向全县55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扫黑除恶廉政短信,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弘扬正气、抵制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