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勐海县纪委监委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复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依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入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方案》根据省纪委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制定,明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7年以来在办、已办结案件和问责件进行梳理,复盘办结案件。要重点围绕行受贿案件、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和涉及公安、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领域案件,深入分析细节,结合本地区黑恶势力表现形式,认真分析研判涉案人员的政治和法律身份,认真研判涉案人员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情况,认真研判涉案人员有无违法犯罪经历,认真研判涉案人员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情况,认真研判涉案人员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交往情况。着力解决专项斗争中“黑多、恶少、伞少”和“扫黑除恶易、挖伞难”的突出问题。
《方案》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只要有利益关系都要进行‘保护伞’方面核实”的原则,按照凡是与黑恶势力发生利益输送、不正当经济往来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论金额大小、情节轻重,不论请托事项与黑恶行为是否直接相关,先以问题线索形式第一时间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方案》要求,各乡镇农场纪委、县纪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各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要认真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意见》精神,尤其是认定黑恶势力“保护伞”的13种情形指的人和事,认真研判问题线索,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消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空白,把遗漏的隐形“保护伞”问题挖掘出来。(周听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