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坚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始终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牢牢把握职责定位和工作重点,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加强组织领导,强力统筹推进。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及批示、指示精神,把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2次,工作研判会4次,推进会2次,督导汇报会2次。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印制《丽江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张贴覆盖到每一个居民小区和自然村(村民小组)。编印《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问答》,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口袋书”、工具书、案头书。充分发挥信访、网络、电话、“四风”问题及时拍举报平台的作用,鼓励群众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进行举报,截至目前,共收到信访举报件12件。
成立工作专班,同步介入调查。建立并落实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摸排移送核查反馈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对接,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深入开展。组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专班,市县同步启动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双专班”,实现同步介入,同步侦查、调查,对13种“保护伞”类型,进行精准认定,开展精准打击。
严格深挖细查,严肃调查处置。对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办和已办结案件共679件795人全面进行梳理,从党政纪案件中排查出涉黑涉恶“保护伞”2件4人。抽调市、县纪委监委人员,组成5个“打伞”核查组,对我市的13件涉恶案件进行深挖细查,发现问题线索31件,监察立案调查6件7人。截至今年3月13日,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4件,通过谈话、函询、初核等方式,了结34件,正在办理50件。立案查处18件25人。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12件,立案6件6人,指定异地办理立案调查1件1人。
加强督导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对照省第十一督导组反馈涉及市纪委监委的3个问题和需配合整改的7个问题,分解为6个方面、10个问题,制定《市纪委监委关于对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一督导组向丽江反馈问题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方案,逐一进行整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组成2个督导组,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抽调2人,参加市委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针对省、市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发现的问题,约谈了5个县(区)纪委书记,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责任。(沈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