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掐住黑恶势力的“七寸” 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03-20 08:08:55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在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中,立足职责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新招实招硬招,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紧紧围绕“两个一律”,坚持“一案三查”,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打好“整体仗”,突出系统谋划。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亲自组织、协调、推动、督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履职,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保障。同时,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嵩明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系统谋划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画好“同心圆”,规范案件管理。印发《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问题线索移交、问题线索的受理、分办、处置、督办、抽查以及责任倒查追责机制,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和各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以及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排查2016年以来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以及向下级交办、向其他部门转办的涉黑涉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细化台账管理,梳理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踪检查工作,逐件督查督办,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研判、优先处置、优先查处。

练好“基本功”,广拓案源渠道。同时,充分运用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结合10种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创新性地制作打击黑恶势力宣传漫画,制作宣传海报800份印发至各村委会进行宣传,多方公布举报电话,让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结合黑恶势力“保护伞”定义、14种情形,制作宣传折页1万份发放至各村(居)委会,并公布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7种举报方式,不断拓宽线索渠道。

管好“责任田”,加强压力传导。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实地看、走访谈、找症结等方式,成立四个检查组,对全县16家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行职能职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方面开展排查、宣传发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27个,由县纪委监委专项办反馈至各派驻纪检组督促整改落实,以好的作风促工作落实,做到了压力传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用好“组合拳”,注重协作配合。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协同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联动处置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应急联动、争议调处、报告工作、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规范了提审涉黑涉案重点人员、调阅案件卷宗的程序。特别是规范了与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实行“双专班”,突出“三同步”,切实让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主动与政法机关、组织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联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形成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强大合力。

念好“紧箍咒”,加大惩治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镇(街道)、村居委会,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及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机制,将涉黑领域信访“触角”延伸到村一级。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办、直查直办、如期办结,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2018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9件,信访举报16件、上级转办1件、其他单位移送25件、执纪审查发现7件。其中,初核后失实了结24件,正在初核11件;党纪政务立案12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