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对惩治黑恶腐败及其“保护伞”责任人开展集体约谈

发布时间:2019-03-20 08:03:56   来源:丽江市纪委

“找不着问题,你就不知道工作上的差距,也确定不了工作的方向,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失责。”永胜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分析部署全县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深挖彻查“保护伞”的工作时,对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涉黑涉恶腐败及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对负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责任的15个乡镇纪委书记和21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集体约谈,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的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履职尽责。

“纵观全县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的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上存在冷热不均的现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对自己履行在查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三项任务至今还不清楚,这是十分危险的。”约谈会上,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线索核查时间过长、自身查办线索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成案率低、‘保护伞’线索核查进度比较缓慢以及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四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谈话强调,要从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实践“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把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在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彰显政治机关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

谈话要求,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拓展线索排查收集渠道,加强对相关信访案件梳理,深挖细查线索,提高主动查找线索的能力;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完善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机制,按照“两个一律”的要求,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要立足职责定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小伞”“大伞”一起打;要通过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主动积极分析各自行业存在的隐性风险;要改变宣传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扩大收集问题线索的来源。(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