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召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3-14 08:13:20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江城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纪委监委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2018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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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力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无论涉及谁,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会议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学深悟透“保护伞”的13种情形,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防止问题线索隐藏不报。对2017年来采取留置措施或已移送司法机关、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扶贫领域等方面的3类案件进行梳理,以及疑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问题进行全面起底排查,分类逐案筛查,最大限度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执行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定期开展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专题排查,增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有效线索的发现率和成案率,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绝不放过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关系网”“保护伞”及失职渎职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江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商机制(暂行)》,增强扫黑除恶工作整体合力,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政法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步调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跟踪了解、适时介入;针对脱贫攻坚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公安机关同步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政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既“打伞破网”,又倒查责任,对有线索不核查,不担当的,坚决追究责任。

截至目前,该县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件3人。(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