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水富市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6件。
强化组织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
深挖问题线索。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发动群众“帮”挖线索,发挥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优先受理和及时处置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从近三年党纪处分案件中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未解决的案件进行回头查、交叉查。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重点排查涉黑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线索。定期与政法部门对接,交流情况、交接线索、反馈结果。对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推动源头治理。加强对各镇(街道)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传达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派驻纪检组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相关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责令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件,督办案件3件。
健全制度机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置,筑牢思想防线。督促易滋生黑恶势力的交通运输、房产建筑、餐饮娱乐等重点行业的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资质审查、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于一体的工作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程序,阻断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利益输送的渠道,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滋生的土壤。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季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