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 集体资金“回家”了

发布时间:2019-11-10 08:04:58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卢正章手中的4400元集体资金都如数上交到村集体了,我们村建设公墓的缺口资金终于解决了。”和平村群众激动地给巡察组打来了电话。

这个电话的缘由还得从西畴县第二巡察组进驻到莲花塘乡和平村委会的时候说起。

“村小组副组长卢正章保管着4000多元集体资金,四年多未存入本村银行专户,村民前久要求他把此笔资金拿出来用于公墓建设,又被他搪塞推辞了,恳求巡察组的同志帮我们督促解决一下。”巡察组刚到莲花塘乡和平村委会大寨村小组开展工作时,就收到了这样的反映。

村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具体资金是多少?巡察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

“卢组长,请问你手头是否保管着你村的集体资金?”

“保管着一点,我作为村干部,要把村集体的资金保管好,这不,有些村民还担心我贪污了呢!”

一番寒暄过后,巡察组话锋一转:“那么,你们村2016年开设了银行专户,你怎么不把它及时存入专户呢?村民是否叫你交出这笔钱?对村民的要求,你为什么要搪塞、推辞呢?”  

“搪塞推辞?不可能!2015年,村里变卖了建设集体道路时剩下的一批物资,资金是4400元,当时村里未设银行专户,村民就委托由我代管至今。至于村民说我‘搪塞推辞’,简直是无稽之谈,诬陷好人!”卢正章激动地回答道。

“你未及时把该笔资金存入银行专户,也未应村民要求拿出该笔资金建设公墓的原因是什么呢?”

“村集体资金存在我的账户里,至今未动过,我寻思着存在哪里都一样。”

“作为村干部,在村里未设银行专户时代村保管资金没有错,但是要公示清楚。如果村里开设了银行专户,就该自己主动把钱存入专户,还需把存款单据向村民公开。”

“领导,看来是我之前的想法和做法欠妥!”

“当然,不及时把村集体资金存入银行专户,那可是犯了滞留集体资金的大错啊!村民要求上交村集体资金时仍不及时交出的行为更是错上加错......”

“多亏了巡察组的到来,我险些犯下大错,明天我就把钱上交村集体,让他们存入我村专户里去......”

“代管村集体资金与滞留村集体资金仅一墙之隔,部份村干部名义上代管集体资金,实际上已经走到了滞留、挪用集体资金的边缘,有的甚至已经犯了滞留、挪用的大错。根源在于有些村干部是不懂法不学法,有些则是知法犯法。”该县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组要在巡察工作中充分发挥好“侦察员”作用,认真收集、处置广大群众提供的“信息情报”,用巡察利剑纠治好基层“四风”顽疾,确保巡察利剑不蒙尘!(熊永发  吴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