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请你来,主要是想向你了解一下有关情况,你要正确认识,认真对待。”普洱市纪委监委负责谈话的人员提出纪律要求。
“身处领导岗位,我一直都是严格要求自己,绝没有做过违纪违法的事。”面对调查组的询问,一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江某某开始口若悬河地说工作如何不易,自己如何遵纪守法,都是一些充满表态和无关的话。
“找你谈话,是希望如实将问题交代清楚,你仔细回忆一下,工作中有没有违规违纪的问题?”调查人员果断地打断了他的话。
调查人员在给江某某做了思想工作之后,被谈话人仍然绝口不谈任何实质问题,调查组决定暂缓两天再找当事人谈话。
两天后,江某某再次来到谈话室。他说:“这两天,我一直在反思,没有一天睡好觉。经过反复考虑,我觉得组织找我谈话,这是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不能执迷不悟,我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在主动交代问题后,江某某把违纪收受的钱财也一并如数上缴。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掌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后与其进行的专门谈话,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要求。当前,面对纪委“谈话函询来了”,一些党员干部似乎还没有准备好,还要进一步克服心理障碍。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情况,有抵触情绪,不领情、不思过、不改正的屡见不鲜,甚至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谈话函询就是组织和自己过不去。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错,认账,让组织处理。市纪委监委本着挽救一个干部就是最大的关爱,在严纪律的同时,一样讲人性、讲帮助、讲爱护,正确运用谈话手段,讲究方式方法,有理有据地引导启发被反映的干部,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小病快治,小错即纠,澄清问题。”很多干部经过谈话,说清了问题,而组织通过谈话也帮助不少干部澄清了问题,使他们卸掉包袱、轻装上阵,以更高的热情和更加拼搏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让全市上下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大势,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有问题如实向组织说清楚。(王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