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这个处分决定,我为我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诚恳地感谢组织拉了我一把,才没有让我越做越错,越陷越深。”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驾驶员杨某在接到处分决定时说道。
事情源于今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一个驾驶人员违规使用油卡加油的案件线索移交给了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收到线索后,工作人员随即对案件线索展开调查。
“违规加油10次,金额6000余元。”真的只有这么点吗?看着随案移送的检讨书,案件调查组不禁产生疑问。
为了核准实际金额,调查组来到加油站,调取了加油站加油IC卡台账对账单,结合着随案移送的材料,逐条比对、查找,最终确定杨某在两年的时间内实际为亲属、朋友的私家车辆加油累计16次,加油2046.84L,折合人民币共计13000余元。
“比之前的数额多了一倍多,是时候找当事人来谈谈了。”调查人员在初步掌握情况后,决定找杨某做进一步核实。
“这是我们调取到的你用油卡加油的情况,和之前检讨书中列出的数据有差异,你能解释一下吗?”听到调查人员开门见山的问话,杨某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其实我记的也不是很清楚了,这些都是我……我凭着记忆估算出来的,我没有故意要隐瞒,实在是时间有点长,忘……忘了。”杨某心虚地绕开了调查员的目光,有些结巴地说道。
感觉到杨某的不安和顾虑,调查人员耐心细致地为他做起了思想工作,最终杨某吐露了“加油”的全过程。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4月份某一天,杨某陪同妻子回乡下娘家探望岳父岳母,在拉家常过程中听岳父说为了搞养殖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家里正雇用挖掘机、拖拉机等机械在自家的承包地里开挖鱼塘。目前,开销最大、最急需就是柴油。杨某暗想,自己身为姑爷,当娘家遇到困难时不应坐视不管,而应主动有所表示。为何不乘单位公务加油卡在手中这一时机,利用加油站傍晚人员稀少的时候,偷偷刷卡拉运,反正单位一时半会又不会察觉知晓。此后,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你在用油卡帮朋友加油的时候,有没有收取什么好处?”调查人员追问。
“没有,没有,我给朋友加油是因为借他们的车开,开完后都是洗干净加满油送还给朋友,就为了贪那点小便宜,我没用自己的钱加油,而用了单位油卡。不信,你们可以找我朋友核实的。”杨某急忙否认,显得焦急又无措。
“这些情况我们会认真核实,请你放心,对于没有的事情,我们绝对不会胡乱压在你身上。”
“对于你此次的违纪行为,你是怎么想的?”
“说白了,就是侥幸心理作祟,爱贪小便宜,公私不分,纪律意识淡薄。从第一次加油到现在,想着反正单位加油的次数多,而我只是偶尔加一次,数额不多,从账单看也看不出什么,就这样越来越大胆,越来越无所谓,是我没有好好珍惜单位领导给我的机会,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幸亏组织没有放弃我,及时拉了我一把,才没有让我把小错演变成大错。”在调查人员耐心的引导下,杨某似乎放下了思想包袱,整个人看起来轻松了不少。
鉴于杨某积极退还加油款,并主动认错。2019年8月,杨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处分期12个月。(许颖 程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