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重归正途的一份“白条”单据

发布时间:2019-07-02 08:12:01   来源:曲靖市纪委

“王组长,您看看我们这张票据现在符合规定了吗?”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下午,离上班还有几分钟,县委政研室周主任和财务小李就急匆匆来到我办公室,递给我一张发票。

我招呼他俩坐下后,认真了看了那张票据,“周主任,你们整改得很及时很到位……”

按照省市要求,县一级的机构改革工作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县委政研室是我们驻县委办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之一,也属于这次机构改革涉改对象。我们决定对其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做好改革期间转隶人员的思想、财务管理、财产清理等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廉洁守纪、平稳过渡。

那天上午,我们纪检组到县委政研室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后,对他们的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工会经费使用、车辆维修费等支出进行了检查。其中,一张35张不锈钢饭桌的财务报销收据和35人签领的签名表引起了我的注意。

“据我们政研室到挂包帮扶贫联系点——板桥镇洪武村委会走访贫困户了解到,他们日常吃饭连个像样的饭桌都没有,因此我们2018年12月份协调陆良县丝绸皮革城捐助3000元,我们单位补助了1670元共计4670元,购买了35张不锈钢饭桌,于2018年12月5日免费发放给洪武村35户贫困户,你们刚才看到的签领表和票据,是贫困户领饭桌的签名表和我们购买饭桌的收据,因为丝绸皮革城捐助的3000元我们计入了单位集体收入,所以这些单据准备用来做财务支出账。”县委政研室主任周国民和财务人员向我们解释道。

“你们虽然支出合理,但账务处理不规范,报销凭证用一般的‘三联’收据做账,属于‘白条’入账,是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单位财务支出必须要有正式发票。”我听了解释后,当即责令县委政研室要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支出报销票据,限期整改。

县委政研室在纪检组离开后,立即安排经办人员携带购物小票到不锈钢饭桌销售点补开了税务发票,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感谢纪检组帮助我单位,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让我们及时整改,不然由于我们业务不熟,导致合理的开支变成不合规了。我们原认为只要把企业捐助的钱足额购买物品送给联系点贫困户就行了,在财务支出上及票据处理上没有做到严格的依规依法,导致处理财务不规范,这也是财务业务水平问题,我单位今后一定会引以为戒,加强学习,规范财务管理,严守廉洁纪律。”事后县委政研室主任周国民和相关财务人员有感而发。

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组自2018年1月成立以来,坚持预防在先,教育在前,注重抓早抓小,不断探索监督方式,把问题想在前,把工作做在先,加强事前提醒与防范。建立了纪检组工作台账,深入7家监督单位调研14次,督促被监督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61个,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8次,列席会议监督34次,累计提出意见建议40余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廉政党课教育3次,节假日廉政提醒15次,通报典型案例4次,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提醒谈话2人。(陆良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组  王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