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怒江州纪委监委消息:经审查调查,福贡县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罗建国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大板;犯非法收购、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被泸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怒江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怒江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建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怒江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据怒江州纪委监委消息:经审查调查,福贡县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罗建国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大板;犯非法收购、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被泸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怒江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怒江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建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怒江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