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政府副市长孟玉相坐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9-06-14 14:10:05   来源:德宏州纪委

据德宏州纪委监委消息:经审查,芒市政府副市长孟玉相坐在担任芒市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在人大代表候选人考察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涉恶人员方某某当选为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孟玉相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5月30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德宏州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孟玉相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