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召开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对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就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作了要求。
会议要求,思想上要重视,开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的政治任务,要从思想上重视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以治理“节日病”为突破,促使全市领导干部作风状况持续好转,不断巩固拓展我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成果。行动上要落实,各监督检查组特别是组长和牵头部门,要带头示范、以身作则,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以发现问题、整治问题为导向,确实将责任靠在肩上,抓实、抓细监督检查工作。质效上要提高,要改变平时监督检查中按部就班的思想,增强探索创新意识,不断地从总结、实践中提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节日病”整治的质效。
会议强调,凡2020年1月1日后查处,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作出处分决定的同时一律见人、见事、见细节通报曝光。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处置处理不及时、追责问责不适合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据悉,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将于今年12月27日至2020年2月1日期间开展。对县(市、区)、园区的监督检查采用捆绑联动机制,由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牵头,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园区纪工委抽调本级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市直单位的监督检查,由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运用交叉式、推磨式等方式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大专院校纪委负责对本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未设纪委的由本单位党委(党组)开展监督检查。组建机动组采用“飞行点穴式”针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聚焦群众举报反映、媒体负面报道、上级部门曝光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杨新华 杨绍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