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1人

发布时间:2019-12-27 11:46:26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祥云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新要求,将“四种形态”要求贯穿到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1人次,增长115.48%,其中第一种形态88人次,增长104.65%,第二种形态39人次,增长44.44%,第三种形态22人次,增长144.44%,第四种形态32人次,增长540%。

突出“早”。该县纪委监委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函询、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防治未病”效果。

抓在“常”。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发挥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讲授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教育;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廉洁过节通知,及时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划出纪律规矩红线,为全县党员干部提前打好“预防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执纪“严”。紧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扶贫领域全覆盖检查、“六个严禁”监督检查、“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监督检查等,对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开列“问题清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信息互通,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完善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构建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持续推进基层腐败问题整治,把惩治“蝇贪”同基层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深度“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深化三转、严守纪律、敢于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把讲政治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聚焦根本任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抓紧抓深抓实上下功夫,在结合融合中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强化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有针对性的组织全员培训2期,有效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法知识的融合,着力提升依规执纪、依法监察和熟练运用“四种形态”处置的能力。(杨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