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呈贡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整治污染底泥,全力净化政治生态。1至11月,共立案55件56人,结案42件,处分36人,留置15人。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跑好正风反腐“第一棒”。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全面畅通信访渠道,明确信访受理对象、受理范围、职责边界,对重点信访件及时分析研判和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开展分级录入扫描工作,对本级自收、上级转送、下级报送、其他单位(部门)移送的纸质信访举报,严格按照统一流程、统一标准办理,加强对信访举报的流转、监督和管理,确保信访件精准受理和精准办理。1至11月,共受理信访举报309件,其中,来信84件,网络举报177件,来访35件,来电11件,其他2件。
严格处置问题线索,整治生态“污染源”。实行跟踪督办、动态更新,严把受理、研判、分办、督办、录入、归档各环节,集中管理、全程留痕。对复杂问题线索,召开集体研判会,分析会商、细致甄别。信访、案管、案审等部门全程跟踪督促办理,通过电话提醒、发函提示等方式加强横向监督力度,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并对重要问题线索提出处置建议和取证方向。1至11月,处置问题线索123件,其中,信访举报50件,上级交办30件,公检法机关移送9件,审查调查中发现15件,巡视巡察发现3件,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8件,其他8件。
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治病救人”。着力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常态常用,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和生活,实现惩前毖后。将教育挽救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对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干部,采取谈心谈话、回访等方式,进行疏导教育,让其认错纠错,服从组织处理,进而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1至11月,第一种形态处理87人次,占64.9%;第二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17.9%;第三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2.3%;第四种形态处理20人次,占14.9%。
规范使用调查措施,拧紧监察“安全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相关规定,对12项措施的适用条件、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等进行梳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建立监察调查措施使用季度备案机制,承办部门建立措施使用台账,每季度末向案管室备案,严格监察调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对违规违纪违法使用监察调查措施的行为零容忍。1至11月,使用调查措施1614次,其中,谈话881次,询问204次,讯问134次,查询155次,冻结2次,调取213次,扣押5次,搜查3次,鉴定1次,留置15次。(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