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弥勒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工作来抓,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深化改革,配强基层监察力量。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弥勒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方案》,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在工作中注重发挥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延伸监督“探头”。上半年,12个乡镇完成挂牌成立监察室,并配备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和监察员,聘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182人。
紧盯廉政风险点,强化日常监督。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和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农村“三资”管理,逐步规范村组干部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村组“三公开”工作,增强基层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各村党总支公开党务、村务、财务516次。
强化指导培训,提高执纪水平。制定《弥勒市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代训”轮训工作办法》,以7个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审室为轮训基地,每期安排2个乡镇纪委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委执纪部门两个月的“实战轮训”,通过“1+1”传帮带,让参训干部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增强实践运用能力,规范执纪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水平,全市已消除办案“空白乡镇”。
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力震慑。始终坚持从严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案件,2019年,全市共查处村干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起,违规操办“满月宴”“乔迁宴”问题2起,在扶贫领域侵占挪用问题2起,给予党纪处分10人,问责1人,并进行通报曝光,营造农村基层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吴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