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彝良县纪委监委不断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强化监督,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工作调动等关键节点,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0077人次。
为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收到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第一时间到案件管理室、信访室、案审室等对涉及人员名单进行意见征求,各室围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反映情况、诫勉谈话情况、立案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在综合审核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廉洁审核初步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作出回复。
在核查中存在疑问的将给出“暂缓”的意见,存在严重问题的给出“否定”的意见,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给予“坚决否决”。若发现问题线索反映的内容重大复杂,短时间难以核出的,经过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后再提出意见,通过集中决策来细致分析廉洁风险,确保回复意见客观真实。
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和回复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以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