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1至11月使用调查措施20965次

发布时间:2019-12-07 08:03:34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调查措施情况的监管,防范堵塞错用措施、滥用措施等安全工作风险漏洞,促使措施使用恰当、规范、高效。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使用“12+3”项调查措施20965次,其中,谈话8422人次,讯问502人次,询问5392人次,查询2792次,冻结84次,调取3592次,查封24次,扣押49次,搜查24次,检验勘察3次,鉴定44次,留置33人,技术调查4次。

及时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措施使用的有关规定文件转发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深入学习,准确理解把握。全覆盖征订和购买《规则》释义和《规定》释义及有关问题解答等业务书籍,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掌握措施使用提供学习参照硬件。

每季度与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定期不定期就措施使用情况进行对账,及时跟进最新进展,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措施用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案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措施使用监管工作,案件承办部门同步明确专人负责措施使用文书管理、审核和台账建立工作,要求负责人员必须是各单位各部门在职在编干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措施使用要求,做好措施文书审核把关工作,力促措施使用工作更加规范。

建立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制度,制定《关于定期听取重要线索和重大典型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的通知》,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筹筛选重要线索和重大典型案件,提交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委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定期汇报制度,全面推动办理质量和效率,目前已专题听取7起重要线索和重大典型案件办理进度情况汇报。

会同市公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留置看护勤务管理的通知》,聚焦留置看护工作短板弱项,压紧压实公安机关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第一责任与监管责任,实行监控视频日检查与周核查,对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量化追责。印发《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三风”行动中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组,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县市区纪委监委全覆盖检查,并按30%比例抽查乡镇,机关监督部门和审查部门实行交叉检查全覆盖,以铁的决心和纪律严防死守审查调查安全。(王仁群  张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