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坚持问题导向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9-12-06 11:37:56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扎实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持续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

“警”字当先强促教。县纪委监委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先后打造“一点一园两基地”和六个“固点扩面”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共组织全县40家单位(部门)1540人进行了参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编印《案鉴—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1批35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结合典型案例为全县党员干部、村组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专题廉政课6次,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身边人成活教材,将身边事变警示钟。

“实”字为要强促改。印发《嵩明县纪委监委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运用实施办法(试行)》,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通过查找查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帮助责任主体分析存在问题,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对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定期进行督办和通报,并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今年以来,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12份,督促整改问题18个。

“严”字着手强促建。制定并落实《中共嵩明县纪委嵩明县监委关于实行“四书一报告”和“一案三书”暂行办法》,以“四书”形式让被审查调查干部深刻反省,以“一报告”的形式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以“一案三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源头治本作用,有效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最大化。共组织撰写忏悔书(检讨书)28份、家书16份、廉政忠告书16份、谏言书16份、案件剖析报告7份。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全县性的重点问题由点及面,先后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6个,着力达到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效”字托底强促治。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等“三类人”,紧盯选人用人、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政治巡察和日常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发现线索,重点对专项资金使用及扶贫领域腐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挖掘,在纪律审查追责问责上下功夫,持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共受理信访举报件51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7件,立案99件,结案89件,处分81人。正确运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使用1085次,其中留置10次。(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