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查考核的单位,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积极配合检查考核......”
近日,剑川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带头的10个考核组完成了对8个乡镇和63个县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发现各类问题192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84条。
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在日常,避免责任虚化空转,印发了《剑川县关于对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对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成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检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的情况;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检自查,开展工作情况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延伸考核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在查阅资料中严格对照县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1项考核内容,乡镇25项考核内容逐项开展检查,通过多种途径,着力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精准排查。
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当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考核组结合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核初步等次意见,并形成考核报告。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年终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及党政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得分情况,抓实结果运用,评定出优秀等次单位21个、合格等次45个、基本合格等次4个,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庞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