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处置流程、加强跟踪督查,全面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1月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222件,同比增长54.3%。
突出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性,严格按照《规则》《规定》规范问题线索的排查处置和分流办理,加强分析研判,实施前置科学把关,强化案管部门对接收问题线索的综合分析研判,避免陷入单一的“一收一转”“当二传手”的误区,为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工作节约人力物力,提升了问题线索分流处置及移交办理的精准性。
突出问题线索管理的规范性,更加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分流办理和动态监管的封闭、安全、高效运行,市纪委监委协调有涉密资质公司研发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并于2019年8月部署试运行。截至目前,已录入问题线索、公文函件、规章制度等200余条信息。
突出问题线索处置的时效性,加强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定期汇总、认真核对,及时更新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问题线索遗失泄露、久拖不办和随意处置。建立完善问题线索排查制度,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确保问题线索处置不拖延、不积压。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省纪委监委或省级部门、巡视巡察、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到优先排查、精准处置和及时转办。
突出问题线索查询的参考性,严格按照《中共昭通市纪委昭通市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意见征求问题线索查询回复工作,为市委考察评价干部发挥参考作用。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完成廉政意见征求3400余人次,对党员干部任职提拔、因私因公出国(境)、评优评先以及巡视巡察等提出意见建议。
突出问题线索办理协调机制,注重以上级交办要结果件、临近超期件、超期未结案件、限时办结件等重要案件为重点,建立案管部门常规督办、分管领导专项督办、主要领导约谈督办机制,采取电话催办、现场追办等方式,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督办。建立问题线索及重点案件月对账、双月督促、季度预警的督促办理机制,通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办理进展,综合运用台账督办、电话督办、现场督办以及提示预警等方式,加强对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机构及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今年1月至11月,电话督办100余次,现场督办20余次,提示预警10余次。(王仁群 吴道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