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履责实绩 减负不减质

发布时间:2019-12-06 11:47:18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近日,文山州启动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注重考核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绩,全面压实压牢全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地生根。

文山州采取集中检查考核和主管部门检查考核等方式进行,由州委常委带队,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任组长,组成12个检查考核组对8个县(市)、72个州级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未纳入州委集中检查考核的单位,由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带队州委常委与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进行个别谈话;检查考核组组长与县(市)纪委书记、州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个别谈话,多角度、全方位了解被考核县(市)、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的情况。

杜绝考核材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要求被考核县(市)、部门(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一准备纸质台账材料,围绕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6个方面调阅相关材料,了解工作情况。

由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州考评办、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扶贫办、州委巡察办等部门和州纪委州监委有关室(部)、各派驻(出)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根据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情况,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监督检查与年底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全面、客观的综合报告。

同时,该州注重整改落实,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3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复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追责。(雷军艺  刘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