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信息共享办案联动 拓宽权力监督格局

发布时间:2019-12-04 14:10:17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查部门与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办案联动机制的通知》,通过信息共享和办案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方案》中明确,建立健全工作联动统筹、信息共享互通、问题联查协作、问题整改落实、联动保障五个机制。旨在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和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办案联动机制;厘清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和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工作责任,强化各部门间协同配合;破解监督方式单一、监督力量不足等难题,形成监督合力。

工作联动统筹机制,主要是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构建既分工负责、衔接贯通,又协作配合、相得益彰的统筹联动工作格局,实现问题线索、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日常监督、办理结果联动。信息共享互通机制,主要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巡察机构信息交流、互通机制,定期、不定期交流监督信息。问题联查协作机制,主要是监督检查室定期不定期协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倒逼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监督职能;监督检查室对巡察发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将发现问题移交审查调查部门,实现及时发现问题,精准发现问题。问题整改落实机制,主要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跟踪整改情况,综合掌握整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动整改、解决问题。联动保障机制,主要是将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年度工作情况综合评定与所分工联系的纪检监察机构、所联系地区纪委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捆绑”,实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提升监督效能。(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