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积极履行监督首责 开好“治病健体”良方

发布时间:2019-12-03 10:15:21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为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针对你单位存在管理宽松软、缺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特向你单位提出如下监察建议……”针对周俊丞违纪违法案中反映出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存在“宽松软”等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缺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问题,玉溪市监委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对症下药“开处方

向责任单位发出“两书”,是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首责,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开好“治病健体”良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全市共发出“两书”180份,其中,纪律检查建议书108份、监察建议书72份,提出建议433条,督促责任单位完善机制制度89个。

近年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已查办的案件资源,围绕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和舆论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深入分析案发原因,研判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及时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以点上的问题突破带动面上工作推进,以常态化工作提示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规范性与实效性,提高监督质效,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对使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的情形、程序、内容等进行检查,总结制发《关于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提高监督质效的通知》,进一步对使用“两书”的适用情形、审批程序、效果运用方面进行规范,提升工作时度效,督促责任部门深究问题发生根源,找准以案促改工作着力点,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的现象,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源”。(殷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