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启动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9-11-30 08:13:54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得准、查得清、考得实,11月28日,泸水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委十二个检查考核组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关政策业务备课培训,并明确于11月29日正式启动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作安排部署及动员讲话。他要求各检查考核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工作。各考核组一定要严格按照检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认真对照梳理排查,逐项评定考核得分,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真实。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取得实效。各检查考核组是市委的检查考核组,代表市委的形象和作风,要带头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带头严守规矩,带头廉洁自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象明确为……集中考核包括考核组对照考核内容具体查阅台账资料进行考评打分,开展谈话进行考评打分……调阅资料可是电子台账,也可是纸质台账……”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会前制作了讲义注解,在会上参照讲义就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等内容进行详尽的讲解。同时与考核组成员开展交流讨论,便于考核组成员全面理解和把握考核知识,有效避免了临时搭“草台班子”、外行督查检查内行等问题发生。

据介绍,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由市委常委带队,从有关部门抽调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骨干人员与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共同组成12个检查考核组,对9个乡(镇)党委、政府、64个市直单位、1个受委托考核的州级部门落实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为坚决纠正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市纪委监委全面改进了考核方式,形成了相对完备和科学的考核量化指标体系。检查考核主要采取集中检查考核、分管领导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评价、激励考核、日常监督评估4种方式开展。为有效强化监督责任,增加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直部门的综合评价;同时,结合泸水2019年的重点中心工作、当前的重大任务,优化调整考核重点,着重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增强了考核时间的经常性、考核范围的全面性、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在考核成果运用上,首次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及民主测评情况记入政治生态评估系统;对考核综合排名后10位的乡(镇)或单位,对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警示约谈等,促使泸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迈上新台阶,有效净化泸水政治生态。

最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作会议小结并强调,为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这一政治责任,切实防止考核形式主义,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型覆盖和有效覆盖,各检查考核组务必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明考核纪律,从严从实考核;按照考核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考核方法和程序,准备把握考核重点和评分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杨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