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完成592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6 10:47:27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近日,弥勒市80家单位592名科级领导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弥勒市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完成了对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监督管理运用的全覆盖。

完善报告事项,对干部日常监督更全面精准。市纪委监委及时对《弥勒市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报告事项进行完善,除报告个人及家属基本信息,本人及配偶、子女房产情况,本人廉洁情况外,新增报告配偶、子女投资、借贷债务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8项内容,并在受处分情况增加报告受政务处分情况,将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情况也纳入报告,让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信息更全面,让监督之眼“更雪亮”,更易发现问题。

实施动态管理,让“档案”发挥作用“活”起来。《弥勒市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实行一年一报制度,每年动态一次。制定《弥勒市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管理办法,在管理上,将档案资料定为涉密资料,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一集中收集管理,实行一人一档、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统一编码,统一编制目录并专屋专柜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在档案的查阅使用上,严格实行登记审批制度,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并登记确认查阅内容和形式。通过强化管理,让档案不再“沉睡”,实现在研判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方面提供第一手材料和重要参考的目标。

实行承诺制,确保报告内容真实性。“本人已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所填的相关内容已与配偶、子女进行了认真核实。我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这是该市科级领导干部在《弥勒市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上签名认可的庄重承诺。报告廉洁档案既是一次未见面的“政治体检”,检验科级领导对党是否忠诚老实,也是一次廉政教育,让广大领导干部更加重视自身的廉洁行为,更加重视对配偶、子女的教育管理,注重良好家风的养成。(吴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