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全要素使用12项调查措施392件558次

发布时间:2019-11-23 08:20:11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西山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依照法定权限行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截至目前,全要素使用12项调查措施392件558次,共对21名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9人,监察体制改革“1+1>2”效果明显,充分彰显了监察全覆盖的震慑力。

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两项职能要求,制定印发《审查调查组及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留置场所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运行衔接机制;仔细梳理12项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等,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运用中做到对各项措施制度规范的准确理解和精准适用;定期排查留置区域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排除。确保各项审查调查工作秩序稳定、顺畅运转,截至目前,从未发生安全事故。

有效内外衔接,高效纪法融合。积极探索建立监察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内外协作机制,形成初步核实、审查调查集体决策机制,相互做好工作衔接、资产设备划转等配合工作,既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又相互交织形成合力,确保案件查办的工作效率;同时,抓好问题线索移送处置工作,加大对移送未办结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可以实时把控、实时监督,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效衔接、高效融合。截至目前,公检法机关移送线索18件。

规范使用程序,严格审批报备。坚持使用和程序并重,严格规范12项调查措施的使用程序,加强日常审核、严格把关,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根据案情需要有针对性地使用各项调查措施,并实行全程留痕、存档备查;每月将登记表、文书存根复印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备案,再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各项措施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全面掌握12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总体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审查调查措施工作效果,确保审查调查高质有量。截至目前,共使用调查措施392件558次,其中谈话102件222次,讯问27件63次,询问38件69次,查询48件107次,调取49件63次,鉴定0人0次,留置21人。(徐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