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呈贡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1至10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31人,同比增加2人。
按受处分单位划分,行政机关9人,党务机关3人,事业单位7人,企业4人,农村6人,其他2人。
按受处分职级划分,县处级干部1人,占比3.23%;乡科级干部12人,占比38.71%;一般干部1人,占比3.23%;其他人员17人,占比54.84%。
按处分类型划分,党纪处分30人,政务处分11人,双重处分10人。其中,党纪处分中,党内警告11人,严重警告5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3人;政务处分中,警告1人,记过3人,降级1人,撤职2人,开除4人。
按违纪违法类型划分(同一人员发生多种违纪违法行为多次计算),违反廉洁纪律9人,违反工作纪律4人,违反群众纪律1人,违反组织纪律1人,职务违法犯罪8人,其他违法犯罪13人。
(余伟 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