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1至10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49人

发布时间:2019-11-22 11:10:59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永平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1至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49人次。

注重日常提醒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方面充分发挥永平纪检监察网站、“永平清风”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永平快讯手机报等多种媒体资源作用,多种形式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筑牢党员干部廉政思想防线。另一方面整合纪检监察监督、信访监督、派驻监督、乡镇监察室、巡察监督等多种监督作用,把严明纪律规矩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全过程。在具体工作中,以“蹲点式”谈话、面对面交心谈心、贴身监督等日常监督手段综合运用为抓手,在常、细、实上做足功课、下足功夫,对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早打预防针;对轻微违纪问题,尽早核实及时谈话提醒;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限时整改,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宣传教育80余场次,推送相关知识120余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90余次,开展各类谈话1100余人次,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置133人次。

注重防治结合,动辄则咎,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方面围绕扶贫领域、民生项目资金、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擎执纪利剑,严查快处。另一方面紧盯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新苗头新动向、“四风”问题的新面孔新变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1至10月,立案审查调查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0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严重警告9,警告14人,政务开除3人,政务撤职2人,政务记过2人,政务警告1人。

注重教育警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警示教育活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和生活,实现“惩前毖后”。将教育挽救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对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干部,采取谈心谈话、回访等方式,进行疏导教育,让其认错纠错,服从组织处理,进而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