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纠“四风”正风气

发布时间:2019-11-22 11:14:57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2013年1月和2018年1月,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分别清理出历年购买库存香烟249条、45条,未如实上报。2019年4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光华受到通报问责......库存香烟拍卖所得款56113元已上交财政。”

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隐瞒不报库存香烟问题。

2018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注重在“查”上下功夫、在“惩”上严明纪律要求、在“治”上防范发力,结合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重点抽查、追责问责、强化整改等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定制品、库存特产类物品、“天价烟”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监督责任。把专项整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内容,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紧盯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伪装成新样式的各种“四风”顽疾,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对照检查、找准差距、抓好落实,保持零容忍、“露头就打”的态势,严防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成为年节腐败、隐性腐败等的“润滑剂”,全面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清理整治中,共发现问题线索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问责1个单位2人,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其他方式处理2人。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领导干部自查和单位内部清查同步推进、相互印证,采取干部自查承诺、党组织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揭发监督等方式,紧盯储藏室、档案室、财务室、资料室、会议室、办公室、食堂等场所,对历年库存的烟酒、茶、玉石、工艺品、纪念币以及其他土特产等物品进行清理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细化优化监督方式,把用公款购买使用烟、酒、茶等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将专项整治内容纳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负责,瞒报谎报、错报漏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认定性质后从严从重处理。

明确纪律政策,及时分类处置。对检查发现违规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定制品、库存特产类物品、“天价烟”等系列专项整治自查上报的物品,建立专门台账,逐项登记造册,能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的,一律公开拍卖;不能公开拍卖或不宜公开拍卖的,通过询价、协商出售方式处置;生活用品通过慰问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处置,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新的库存产生。同时明确,凡是在规定时间内不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发现库存名贵特产类物品未清零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坚持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前车之鉴,严守党纪国法,筑牢清廉为政的坚固防线。同时,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深究问题根源和发生规律,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堵塞漏洞、健全制度,规范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生产经营秩序,斩断利益链条,推动相关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在去年4月开展的烟酒茶玉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市共有62个单位主动报告公务活动中购买赠送烟酒茶玉相关问题,处置香烟、酒类、茶叶和玉石等合计金额242.7万元。2018年11月以来,在烟酒茶玉专项整治基础上,又先后5次开展定制品、库存物品、“天价烟”、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系列专项整治,32个单位排查上报公款购买库存名贵特产类物品,处置香烟、酒类、茶叶、陶瓷茶具等合计金额69.94万元。

“通过多次集中整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利用烟酒等特产资源谋取私利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总结前段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王晨秋  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