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党中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昭通市纪委监委坚持统筹联动,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统筹联动明确责任。按照《昭通市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纪委监委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成立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收集、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登记备案,及时移送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处理,为加强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奠定良好的组织保障。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将营商环境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制定营商环境监督检查方案,6个监督检查室、24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加大对营商主责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范畴,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通过谈话提醒、限期整改等方式,不断督促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
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好“后半篇文章”。按照干管权限,做好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违法线索的接收、分流、处置工作。针对监督检查或者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各级各部门监管漏洞或者工作失误,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对屡次整而未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去年以来,全市共下发监察建议书17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03份,其中,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有偏差11个,不担当不作为问题11个,不认真履行职责107个,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18个,其他类问题97个,共提出建议409条,已整改完成333条,正在整改76条。
严查失职失责强化警示作用。及时接收、分流、处置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和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线索,加大对营商环境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的追责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151件,党纪政务处分和追责问责234人。同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作用。(张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