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华坪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标准对案件进行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把案件审核关,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审理理念,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审查调查存在的程序不规范、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等问题,及时与审查调查组沟通协调,共反馈案件形式审查意见330条,提出补充证据方面建议132条,切实保证案件质量。
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对全县2013年以来受处分人员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查漏补缺,针对查摆出来三大类五项问题,对症下药,限时整改,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情况报告等制度,不断提高处分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处分决定宣布的惩戒警示功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推行“一案一警示”机制,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1至10月,县纪委监委共受理立案案件66件,审结66件,其中,本机关移送25件,乡镇移送41件,形成审理报告25份,审结率100%。党纪政务处分67人,其中,党内警告27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开除党籍8人;政务警告2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开除公职1人,双重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罗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