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6人

发布时间:2019-11-16 08:14:45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今年1至10月,西盟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置56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4%、25%、8%、13%。

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治未病”。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在抓“早”上下功夫,通过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纠治,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汗汗成为常态。在抓“小”上下功夫,做到防微杜渐,及时发现苗头问题“拉警报”,碰到纪律红线“踩刹车”。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把握重点,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

把握好第二、第三种形态,“正歪树”“治病树”。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把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把握好位,在“正歪树”“治病树”上积极作为。对存在一般违纪、职务违法问题的,及时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等手段,立足于“救”,着力于“治”,着眼于“防”,辅之以“惩”,及时纠偏,以发挥惩戒功能,防止小错变大错。

不放松第四种形态,“拔烂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突出抓好“关键少数”,与“打虎”“拍蝇”“猎狐”相结合,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综合运用12种措施措施,依纪依法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西盟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确保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许颖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