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用好问责利器 1至10月问责党员干部14人

发布时间:2019-11-08 10:09:33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李绍忠对农村低保对象死亡人员表册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违规发放死亡人员低保金2602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六款之规定,给予李绍忠通报问责。”近日,牟定县1名村委会主任因工作失职被问责。

今年以来,牟定县纪委监委突出职能职责,聚焦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有责必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畅通线索渠道。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体系,在县纪委监委网站设置政风行风意见建议征集窗口,发挥好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一线贴身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的优势,着力发现和查处所辖范围内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同时,将发现和纠正整改履职不力和失职失责问题纳入巡察的一项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巡察。通过巡察、专项检查、信访举报等渠道加大问责线索收集力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发现并严查“太平官”“糊涂官”“慵懒官”现象。

健全协作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协作联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行业监管法规,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调查,作出责任认定,并提出追责问责建议,问题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行业部门联合调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程序,作出问责处理决定。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8起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进行联合调查处置。

强化监督检查。以深入开展“干部担当作为年”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要求,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机关改进作风。今年,共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深入到全县7乡镇和60多家县级部门开展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明察暗访5次。

从严追责问责。对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尽责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立行立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做到严惩重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对失职失责的14名干部和2个村级党组织进行问责,对8起问责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出“有责必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政治信号。(起珍萍  夏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