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严把廉政审查关

发布时间:2019-11-08 10:11:19   来源:曲靖市纪委监委

“经审查,拟表彰人员名单中,我室收到对李某的问题线索举报。”近日,马龙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进行资格审查,共计审查20余人、10余个单位。

今年以来,马龙区纪委监委为进一步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效果,对全区先进表彰提出廉政审查要求,在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查”程序。

自我审定,核查是否具备条件。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制定《实施第一种形态登记表》,对年度主体责任人谈话、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对被实施第一种形态的党员干部做到胸中有数,在报送全区性各类表彰人选时,自行对照表彰条件进行逐一核查,凡不具备表彰条件或存在负面影响的,一律不予以报送。

综合审定,核查是否符合要求。凡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表彰的事项,主办单位必须自行进行综合审定,对表彰条件提出具体要求,凡是发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表态调门高、落实效果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的,均不得列入表彰范围,确保评选对象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

统一审定,核查是否在处分期。主办部门将拟表彰单位及个人名单报区纪委监委后,分别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进行廉政审查,对于年度内被信访举报、受到谈话提醒及以上处理的人员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特别是对受到诫勉处分的领导干部,明确提出取消年度内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确保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龚学权  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