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平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成立财务核查小组,对全县三公经费审计、财政资金使用拨付及会计档案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发挥监督“前哨”作用。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紧盯监督部门内部管理“薄弱点”、权力运行“关键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着重从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问题线索处置、督促整改落实三个方面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切实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聚焦监督主责,重点关注驻在单位政治纪律执行、主体责任落实、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巩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98条。紧盯“关键少数”岗位和审批、人事、财务等廉政风险点,指导被监督单位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紧扣时间节点、思想难点、职责重点、案例痛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蹲点式”谈心谈话、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提醒谈话等途径,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延伸监督“探头”,注重从专项督查、廉情分析、谈心谈话、信访举报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同时,严把问题线索登记、处置、核查、反馈四个环节,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调查片区协作机制,遇重点线索或复杂案件时,通过纪检监察室统筹指导、片区派驻纪检组协同调查的“联动”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线索处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行综合派驻以来,派驻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70件,其中接收信访举报158件(次),办结149件。初核145件,立案26件,处理处分63人。
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针对巡察中反映的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督促问题整改,深化成果运用。同时,将监督意见书作为“再监督”的重要手段,对日常监督、信访核查、专项督查、走访了解中发现的驻在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31份,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改进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完善修订各类规章制度25个,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金艳琼 秦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