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话既是教育提醒,更是关心爱护,我将补齐短板,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久前,一名被谈话的乡镇纪委书记郑重表态。这是芒市运用“谁分管谁谈话”助推工作落实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芒市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谁分管谁谈话”的方式,开展各类谈话6037人次,其中,常规性谈话5322人次、处置性谈话9人次、调查性谈话706人次。
芒市认真落实《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对分管领域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依据《办法》,对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且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谈话,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围绕“个人重大事项、重要时间节点、发现倾向性问题、群众对干部不良反应”四个必谈,使谈话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开展教育提醒谈话4089人次、警示谈话124人次、约谈205人次。
“谁分管谁谈话提升了监督的广度,把监督执纪的重点从盯住“少数”转为盯住“多数”,把事中监督、事后查处转为事前监督,体现抓早抓小,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表示。
芒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践行第一种形态与后三种形态有机结合,对照“六大纪律”,不放松后三种形态尤其是第四种形态的贯通运用,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力。开展谈话函询7人次、初步核实谈话625人次、审查谈话28人次、审理谈话46人次。同时,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芒市纪委监委按照10%比例对处置性谈话、调查性谈话结果进行随机抽查验证,扎实做好谈话“后半篇文章”。
“坚持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促进工作为目的,开展好谈话提醒工作,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最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统一。”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陆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