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召开州纪委常委第125次、州监委委员第60次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精神,研究部署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查办案件的“关口”,是处分决定的“出口”,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恼口”,职能职责重要。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正确处理违纪案件,严肃纪律,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党和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威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审理,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分析、把握问题;要乘持“公心”审理,确保事实清楚、证据 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坚持依法审理,不断提高依纪依法意识,做到纪法贯通、纪法衔接。
会议要求,要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意识,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执纪审理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形成相互印证、完整闭合的证据链,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