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下发通知,启动对13个乡镇、60个县直单位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找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考核中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派出9个检查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的组长由联系挂钩的县委常委担任,带队开展考核。
重点检查考核学习贯彻各级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等十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具体考核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占60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占40分。
考核分为召开动员会议开展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延伸抽查、社会评价问卷调查六个程序开展。年度综合得分为100分,其中,年终指标评分占50%,社会评价问卷调查占30%、民主测评占20%。
考核定格上,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考核总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含)的为合格,80分以下至60分(含)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问责情况作为评定档次的硬性指标和重扣分事项。
目前,该县正在开展社会评价问卷调查工作,责任制实地考核工作将于11月4日开始到10日结束。(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