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沧源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违纪必究、宽严相济”的治党理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盯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07人次。
针对群众反映的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以书面方式函询,督促被反映人作出情况说明,提醒告诫;对可能演变成违纪的问题,及时亮明态度,使其迷途知返;对轻微违纪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督促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提出改正措施,限期作出整改。严格执行被谈话函询对象就谈话函询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规定,让谈话函询扩大警示教育面,让有违纪行为干部红脸出汗排毒。1至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64人次,占比89.4%,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综合运用,做到线索早摸排、问题早发现、违纪违规早处置,通过一针见血地指出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被谈话人红红脸、出出汗,最大限度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志敏 刀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