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洱县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强教育、严纪律、 纠“四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内法规制度。通过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严明纪律和规矩。坚持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上级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时时提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一级给一级做表率。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对超标配备公车、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情况实时监控。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抓实节假日和全县“两会”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超标用房、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定制赠送收受高档烟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12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2件,办结2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1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件11人,追责问责11人。(李晓君 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