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元江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基层纪委的领导,通过指导督办、上下联动、乡案县审等方式,着力提升纪委执纪审查、审理工作水平,确保执纪审查工作质量,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案48件,其中,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立案27件,占全县立案数的50%。
县纪委监委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挂钩联系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副书记(副主任)及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在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环节进行审核把关,对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存在的证据不完整、程序不规范、引用条款有误等问题进行单独指导,重点解决存在的问题,增强基层纪委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同时促进其掌握办案方法技巧,不断丰富执纪审查工作经验。
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按照双重领导体制的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通过上级纪委的指导和联动,充分发挥在基层一线工作的特点,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担当、碰硬,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查办案件。在案件结束未做出处理前,将案件交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全面审核,既审核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定性和量纪,又审核程序和相关手续,对有问题的案件,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补充完善或继续审查(调查),严格保证案件质量,有效提升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