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推行亮点工作法 提升案审工作实效

发布时间:2019-10-23 14:19:19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今年来,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蒙自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打造亮点工作,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的基本要求,着力推行“五二一”工作法,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五看”严把案件质量。从程序到实体严格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一看办案程序是否符合纪法规定。二看证据是否合法、关联和真实。三看所取证据是否足以证明事实存在。四看定性、处理是否匹配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等。五看处理的综合效果,综合全案进行纵向和横向对比,分析研判,力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依纪依法提出审核意见,需要补充完善案件程序、证据的,形成发现问题清单,倒逼承办部门严格案件办理要求,发挥末梢引领前沿的作用,从整体上提高了案件办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二抓”推动纪法衔接。统筹人员,抓优势互补。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配备专职审理人员二人,一人为原纪委干部,一人为转隶干部,两名干部一纪一法,加强案件审理与审查调查的充分沟通协调,将各自好的经验做法、优势互相交流、结合、衔接,弥补了各自的不足,得到了“1+1>2”的效果。严格标准,抓纪法运用,在立案调查、案件审理中,以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为程序办理、证据收集、固定和运用的标准,确保移送案件,经得起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审查。针对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在审查调查承办部门商请审理部门提前介入的同时,审理部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审核,就案件程序、实体问题进行全面沟通对接。认真听取研究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由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补证完善,避免案件移诉后退回补充调查,确保案件调查工作顺利,提升移诉案件办理质量。

“一夯实”打造过硬队伍。为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少,自办案件难以保证查审分离的现实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选出14名政治过硬、业务较强的纪检监察干部组建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理小组,根据具体案件办理情况和需要,坚持查审分离原则,采取一案一任命的方式,对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案件进行审理。案件审理室作为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业务部门,对审理小组进行案件审理指导和把关,有效保障了审理工作的需求。(徐雪  高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