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普洱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方式,持续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加大执纪执法力度,让监督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普洱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出台《关于建立市纪委监委与中央、省驻普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实现人才、数据、信息、设备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提升监督执纪的质量和水平。
对思茅海事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李金所,思茅海关副关长黄宏等4名省驻地单位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启动与驻地部门纪检监察联动机制,经请示省纪委监委同意后,违纪问题由相应纪检组立案审查,违法问题由普洱市监委立案调查。
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委《关于印发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细化《普洱市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在乡镇设立监察室,加快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村(居)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办案水平,目前上半年乡镇纪委立案数占全市立案总数的35.2%。
召开派驻(出)机构工作座谈会,着力解决部分派驻机构零处置问题线索、零立案件、零处分人数等问题,强化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实行“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实践“蹲点式”“面见式”的直接监督,用好选聘的61名党风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多措并举,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深化《普洱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家风建设,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高彩仙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