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今年前三季度,共处置问题线索247件,同比增长197.6%。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前三季度,共立案42件42人,同比增长35.48%;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同比增长34.49%。
前三季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6 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员20人。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6人次,占68.0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4人次,占24.1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4.2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3.54%。
(林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