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询是主动向组织倾诉、说清问题的机会,也是组织对你的信任,希望你认真对待,如实说明情况。”谈话伊始,面询人员对马龙区鸡头村桃园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某说道。
面对面询人员,张某对反映的问题做了如实说明,并说道:“感谢组织的提醒,让我及时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会更加认真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是区纪委监委在鸡头村街道推行党(工)委书记直接面询制度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采取直接面询制度,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根据制度要求,廉政谈话和案件查办需要面询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和街道机关各支部书记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村(社区)联系领导及纪(工)委委员共同组成面询谈话组,由党(工)委书记直接参与面谈,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为双谈话人,纪(工)委其他人员担任记录人。在面询前针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把脉”,“量身定制”面询方案和提纲,让面询真正触及干部的内心,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同时也积极做好“后边篇文章”,杜绝“一询了之”,被反映人态度诚恳,主动接受监督,对所询问题进行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事实清晰清楚,可以采信的面询记录可按程序报批澄清了结;被反映人态度抵触,有意回避关键问题或对所询问题简单否定的,要对其进行纪律提示提醒,同时提出具体要求并责成其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结合实际,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直接面询制度,让面询真正询得来龙去脉,询得前因后果,询得风清气正。(龚学权 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