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通过拓展运用“单元制”监督模式,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人才库优势、形成闭环监督管理,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使监督更精准、更聚焦、更有力。
“1+1+x”,统筹监督力量。采取“1+1+ⅹ”的方式,即1个派驻纪检组,1个镇(街道)或园区纪(工)委或1个纪检监察室,加若干职能部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组成一个监督单元组,将全县57个县直部门及镇(街道)、园区划入4个单元范围,彻底改变从前点对点监督方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减费降税等工作监督检查中,充分发挥“单元制”监督范围广、力量强的特点,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改局等16个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并对其他部门开展走访调研,不断织密、织牢监督检查的网。
建库管理,打破监督困局。按照《嵩明县关于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统筹联动机制,抽选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镇(街道)纪(工)委、园区纪工委、8个县直职能部门、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人员组成的77人“单元制”监督人才库。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检查、名贵特产专项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节假日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从人才库中抽取了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的干部参与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优势,发现问题线索13个移交检查组进一步核查,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纠错诫勉谈话,提醒谈话18人。
闭环监督,确保监督成效。各监督单元组在县纪委监委确定监督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结合监督检查特点及被检查单位的实际,通过“看问题、查台账、走访谈、找症结、促整改、回头看”六个步骤形成监督闭环,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高档烟酒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中,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收集单元范围单位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通报单元组,在开展新一轮监督检查的同时,确保上一轮检查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并坚持“六个不放过”,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厉问责追责;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倒查,对不主动监督、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做老好人”敷衍问题整改的,在季度工作列会上点名道姓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据悉,今年共组织“单元制”监督检查14次,监督检查覆盖了全县57家县直单位及街道园区,共发现问题145个,责令问题整改145个,责任提醒谈话14人,纠错诫勉谈话4人。通过不断强化监督检查,违规违纪情况已明显下降,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张杨 王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