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逐一上门回访 让受处分人员重拾工作信心

发布时间:2019-10-13 08:13:50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我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组织上并没有抛弃我,及时上门回访教育,让我幡然醒悟、心里更敞亮。”

为贯彻落实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西盟县纪委监委根据2019年制定的回访教育工作计划安排,今年4月22日对安某进行了上门回访教育。

2018年12月,西盟县勐卡镇副镇长安某在分管项目工作期间,在负责实施本镇三个村民小组的肉牛养殖和牛圈建设项目过程中,违反议事规则,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擅自决定提前借支和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后不及时组织验收,补做验收资料应付检查,工作推进连续性不足。向主要领导汇报验收未通过的情况含糊不清,导致项目资金管理混乱、项目推进缓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群众满意度不高。县纪委立案审查后,给予安某党内警告处分。

回访小组促膝谈心,说事论理,让安某重新找回了自我,重新振作起来。他表示,将迅速调整心态,努力工作,重新做一名让领导信任、群众满意的好干部、让组织放心的好党员。

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效,县纪委监委坚持实行“回访教育”工作制度,通过说纪论理、心理疏导,既响鼓重锤,又循循善诱地开展回访教育,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取得了较好效果。

“违纪犯错并不意味着无可救药,我们应该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拾信心。”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受处分人员思想有波动、自暴自弃的关键时刻,组织上应及时拉上一把,让他们走出阴影,轻装上阵。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对仍在处分期的21名党员干部逐个进行上门回访,在回访过程中注重有针对性地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被处分人员尽早放下思想包袱、提振精神,重新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通过回访教育,21名受处分人员思想稳定,现实表现较好,且未发现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吴跃琨)